男女共用一个独生子女光荣证,以女方为主申请办理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后附)一式三份,夫妻双方要手写签名,女方单位审核意见为学校意见。
3.夫妻双方婚育证明(详见附件);
4.夫妻小二寸合照四张;
5.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凭证(西校区档案室查询复印个人工资明细,要显示“独生子女费5元”,经办人签字、盖章)或者办理独生子女保险的相关材料。
本人持以上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注意:填写材料上有关姓名、出生日期等内容,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如有不明事宜请拨打校工会女工部电话6016291王雅敏,6662759马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