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衡水学院教职工远征单车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
协会是在学校工会领导下,以组织学校教职工自行车活动为主的非赢利性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协会理念
协会以“低碳环保,健康生活”为理念,以“团结、奋进、健身、娱乐”为宗旨,通开展各类教研、竞赛、休闲等健康活动,使会员强身健体、激发潜能、热爱生活、丰富体验,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职工的凝聚力。
第四条 协会责任
一、适时开展活动,推进院内、校际交流,促进我院校园文化建设蓬勃发展。
二、主要组织推广自行车运动。同时涉及旅行、野营、徒步等各类户外运动。
三、传播自行车运动知识、户外运动知识、自然地理知识等。
四、组织参加各种骑行活动和自行车运动、比赛等。
五、举办会员联谊会、交流会、主题派对等活动。
六、团结广大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为会员进行长途旅行提供便利服务。
七、严格会员个人信息管理,确保个人信息不向第三方透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管理形式
协会采取“会员大会”集体负责制的管理形式。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执行理事会是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执行理事会须对会员大会负责,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会员大会职责如下:
(一) 讨论、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三) 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四) 决定本协会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执行理事会
(一)成员构成
执行理事会成员由会员本人自荐或集体、他人推荐,并经选举产生。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各部门干事七名。
1、教学科研干事:组织会员做好单车课程的教学大纲编写、课程申报、教学文件收集、教研活动的开展等;组织协会成员申报以户外自行车运动为基础的各项课题,完成规定科研量。
2、活动策划干事:负责向会员传达协会活动安排,召集会员参加协会的活动;组织安排活动具体行程,活动开展时联系有关事宜,组织人员配置,协调各项工作;
3、宣传干事:负责各项活动后的撰稿宣传及工负责网站建设维护工作。
4、后勤计财干事:负责协会活动物资保障财务的管理等工作。使协会的经费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并定期把协会的经费运转情况完全透明化的向全体会员公布。
5、外联干事:负责协会日常的外联工作,寻求协会活动赞助,并负责同院内、校外其他协会进行学习和交流的联络。
6、学生工作干事:负责积极发动指导学生社团工作,参与、组织学生骑行活动。
7、办公室干事:负责会员管理及协会日常工作。
(二)理事会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3、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本会工作。
4、负责本会资金的收缴使用,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5、 负责制定本会计划、总结。
(三)所有理事会管理成员均义务为会员服务,没有任何报酬。劳动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
第三章会员制度
第八条 会员
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固定会员和临时会员,报名入会为正式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自行车骑行活动,但不入会的视为临时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会员为学校教职工,性别不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爱自行车健身运动,有提高自身素质的意愿和坚持锻炼身体的毅力,自愿加入协会,经常参加协会组织活动。
(三)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制度,具有集体意识,服从本会的指导和监督,无不良骑行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自行车运动对体力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 会员入、退会
(一)本协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入会。有意加入本会,应《填写入会申请表》,如实申报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号码、工作部门、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紧急联系电话、血型、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经协会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
(三)退会。会员退会须向协会提出申请,填写《退会申请表》后即可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一)参加会员大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独立向协会发出活动提议的权利,协会根据其时间、地点、人群要求,帮助组织活动并提供支持。
(三)会员可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公众性技术信息、等资料。
(四)参加骑行活动、比赛及会员联谊会、交流会的权利。
(五)有对协会工作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六)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执行协会决议,响应协会号召的义务。
(二)接受并执行协会分配的各项任务,在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扬团队精神并尽自己所能向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的义务。
(三)自觉维护协会集体荣誉的义务。
(四)有团队意识、互相帮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协会集体及其他人的言行的义务。
(五)对外宣传协会的义务。
(六)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纪律
协会户外活动是一种探险性活动,在组织活动中必须具有一定组织纪律和原则,以保证活动顺利安全进行,每位会员在参加活动时必须遵守纪律和原则。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协会请假。对有以下行为者,协会将劝其退会。
(一)活动中不服从领队安排,擅自离队者。
(二)一年之内不参加协会任何活动者。
(三)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分裂协会者。
(四)言论举止严重有损于协会利益和形象者。
第四章 活动制度
第十四条 活动组织
(一)协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两种方式组织活动。一般每月固定组织一到两次骑行活动,同时不定期与兄弟自行车协会进行交流。
(二)每次活动具体时间、内容以QQ群、短信或校园网公告等形式通知。QQ群:7149643。
(三)每次活动确定一名领队,领队应具有丰富的活动经验、民主作风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领队在活动中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领队具有当次活动的最高权限,一切活动服从领队的指挥。
第十五条 活动注意事项
(一)每次活动所需的自行车以及其他运动装备由会员自备。
(二)协会会员在骑行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列举的安全事项,如有违反上述法规的,将视情节轻重,协会有权拒绝当事人参加一切活动。
(三)为了会员的个人安全,建议所有队员配备护具,同时建议会员购买相关的保险。
第十六条 非会员参加协会骑行活动的要求
(一)必须在会员的带领和指导下参加协会活动。
(二)认真阅读本协会章程。签署针对非会员参加活动制定的声明,并填写紧急情况联系表。
(三)参加活动时有足够的安全意识,遵守协会出行的纪律和原则,不单独行动,在有特别原因需离队独行时需向协会活动领队说明。
(四)不论非会员以任何方式参加协会活动都将视为对协会所有规定的认同,同时也应遵守相关规定的约束。
第五章费用制度
第十七条 资金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学院提供的活动经费
(三)协会获得的各种赞助
第十八条 会费细则
(一)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主要用于协会日常管理性费用支出。
(二)协会组织活动所需经费不在会费中列支,按每次活动需要,以AA制方式在活动前向参加的会员和非会员筹集。
(三)协会的公益活动费用等其它可能产生的费用由管理层另行决议,但不会向会员摊派。
第十九条 资金管理
(一)资金由协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每次活动结束后,由协会在QQ群公布当次活动资金使用情况,并对当次费用多退少补。
(三)定期在QQ群及会员大会公布协会其他资金收入及支出等内容。
第六章安全免责声明
第二十条 自行车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会员及参与者应对这些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在向家人描述自行车运动魅力的同时,应同时将风险作正确表述。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应负完全责任。请参加活动的会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二条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协会及活动发起人和领队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及其它任何责任。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协会及活动发起人和领队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及其它任何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协会及活动发起人和领队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发贴之QQ群。
第二十三条 凡有关活动的图片,版权将归衡水学院远征自行车协会所有,协会有权转载,有权用于协会的宣传。有涉及个人肖像的请本人事前表态是否保留,未声明则视为同意使用。
第二十四条 以任何形式参加协会活动都将视为同意以上免责声明。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草案)解释权属衡水学院远征自行车协会。
第二十六条 衡水学院远征自行车协会可通过“会员大会”修改本章程(草案),可另行制定单项规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并予以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草案)通过“会员大会”后生效。